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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08 10:30:13 来源: 青年周末(北京) ◎ 文/本报记者 邓艳玲
11月4日,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下发通知,从11月5日起,燃油附加费上调。与此同时,与燃油附加费堪称“双生子”的机场建设费却正面临着一场身份是否合法的诉讼。
提
起这场行政诉讼的韩甫政,是河北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。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受理有关机场建设费的官司,以前也有人就机场建设费提起诉讼,但都没有立案。
而这一次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但受理了这个案子,国家民航总局也已经给法院提交答辩状,说明其不受理韩甫政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。
45岁韩甫政认为,机场建设费是一项行政收费,必须有法律允许才能征收,民航总局现在征收机场建设费只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批示,并没有法律可依,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。
“我
不但要让大家知道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是不合法的,还要告诉大家,还有更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是不合法的。”韩甫政告诉记者,他数过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
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,314种项目中符合宪法和立法法规定,有法律依据的不足60种,其他大都是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甚至部门文件,这些并不是立法法中
提到的“法律依据”。 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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